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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御神州和网神的联系和区别 一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的启示

网御神州和网神的联系和区别 一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的启示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入侵检测及防火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及复议情况处理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21 08:35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1201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9月23日组织的“入侵检测及防火墙设备”(项目编号:NZC2013-A10-85、NZC2013-A10-86)邀请招标活动中,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标公示期内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均认为中标结果损害其权益,于2013年10月8日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因不满意采购中心于2013年11月26日所做出的答复,于2013年11月29日向本机关投诉。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
   
预中标供应商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持证单位是“网御神州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中证实,网御神州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4日经核准更名为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保密局于2013年4月9日出具了《关于批准网御神州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资质证书名称的函》,但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附有该函。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0.1资格性审查第(3)项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第一条第10项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
    采购中心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中,一致认为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最终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财政厅认为:
    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该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中心也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属无效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14年1月4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内财购〔2014〕7号、内财购〔2014〕8号),采购中心组织的“入侵检测及防火墙设备”(项目编号:NZC2013-A10-85、NZC2013-A10-86)招标活动中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下达后,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于2014年2月2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本机关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撤销采购中心依据投诉处理决定作出的废标公告。
    财政部审查认为:
    虽然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合法有效,但该公司在两份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保密局出具的《批准变更资质证书名称的函》,仅提供了《名称变更通知》。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仅能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公司单位名称变更,不能证明国家保密局批准其《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名称的变更。该公司在两份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批准变更资质证书名称的函》,该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工作中对该公司资格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存在疏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据此认定“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提供该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中心也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组织评审”,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并无不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财政部于2014年4月29日决定如下(财复议〔2014〕104号):维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作出的两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内财购〔2014〕7号、内财购〔2014〕8号)。
         


                                                                                     2014年5月19日

原文:http://www.nmgp.gov.cn/information/zfcgw32/msg13920163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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